一、 甄選人員區分及名額:
約僱人員(豬瘟查緝專案):2名。
(實際錄取名額視辦理時缺額及甄選結果決定)
二、 性別:不拘
三、 工作地點:桃園市大園區。
四、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 熟悉電腦文書作業。
(四) 具公文撰稿或寫作能力。
(五) 個性主動積極、對工作有熱誠、認真細心。
五、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處理關務查緝相關事項。
(二) 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六、 工作地址:本關竹圍分關(桃園市大園區航翔路101號)。
七、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15年8月18日至115年8月25日止,以掛號郵寄(郵戳日期為憑)或親送,逾期、證件不齊或未載明聯絡方式者恕不予受理。
(二) 應備證件:
1. 甄選資料表(請自「臺北關外部網路」/「最新消息」下載,並請貼照片、載明聯絡資料及E-mail)。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5. 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文件。
※上開文件,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並於錄取後繳驗正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三) 寄送地址:33758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人事室);電話:03-3834265*5460曾先生。※甄選資料表務必寄送紙本,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豬瘟查緝專案約僱人員』,另電子檔請寄送:007553@customs.gov.tw。
八、 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38,948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九、 注意事項:
(一)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後,將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第二階段口試,資格不合或口試成績未達率取標準者,恕不退件或通知。
(二) 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僱用期滿、年度考核未獲續僱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 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口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