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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113)年6月26日起旅客入境免稅額調高至3萬5千元

臺北關表示,財政部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自113年6月26日起,入境旅客攜帶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管制品及菸酒除外)免稅額每人調高至新臺幣3萬5千元,但有明顯的帶貨營利行為,或經常出入境且有違規紀錄者,不適用。

臺北關進一步表示,旅客入境攜帶自用物品完稅價格超過免稅額,應主動至紅線檯申報,另如有攜帶公司貨物作為販賣用途,因該貨物不屬於自用範疇,亦需主動至紅線檯以公司名義按一般貨物申辦進口報關手續。該關同時提醒,目前加熱菸尚未有業者通過健康風險審查評估,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旅客如攜帶加熱菸入境,違反該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將移由地方衛生局依第26條第2項規定處以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請旅客務必留意,以免違法而受罰。

臺北關最後呼籲,旅客出國前應注意相關規定,謹慎攜帶物品入境並誠實申報;如對攜帶之物品有疑問,可至該關網站〔旅客通關〕專區查詢,或於入境時至紅線檯向海關洽詢,以確保權益。

業務承辦單位:稽查組  聯絡人:莊課長  聯絡電話:398-2293

發布單位:臺北關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4-08-19 點閱次數: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