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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工廠依規定須校正執照時,是否要檢送文件向業務二組辦理?

毋須親送文件至業務二組,本組服務課會於執照須校正前1-2個月通知查核課,再由查核關員至保稅倉庫或保稅工廠,依相關規定(「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第9條及第6條第1項第2、6、9款規定)審核相關證件,於執照正本背面加蓋校正章,並註明校正後之執照新適用期限。

負責單位:臺北關業務二組查核課

聯絡電話:03-3834161#332033213330~3332334033413350~33523380~338233903391351035113520~3522353035313540~3542

 

 

 

 

 

發布單位:臺北關業務二組 發布日期:2024-10-16 點閱次數: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