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第7條:「…資本額增加時,應以書面向監管海關報備,得免單獨申請換照,俟其後有其他變更事項或須辦理換照時再併案辦理…。」。 負責單位:臺北關業務二組服務課 聯絡電話:03-3834265 #3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