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為簡化快遞貨物進出口通關作業程序,加速通關,並配合我國政府履行在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關務程序次級委員會(SCCP)共同行動計劃之承諾,於87年10月成立「快遞貨物通關系統研究小組」進行研究,於88年9月完成「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制度」規劃報告。本關為配合推動實施「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制度」,於88年8月27日成立「推動快遞貨物實施簡易申報制度專案小組」負責推動,將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制度分二階段實施,第一階段X1(進口快遞文件)、X2(進口低價免稅快遞貨物)部分及第二階段X3(進口低價應稅快遞貨物)、X6(出口快遞文件)、X7(出口低價快遞貨物),經多次測試於90年8月15日全面上線實施簡易申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