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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出口加工復運進口案件_不同通關單位處理方式 疑問人 115-04-17 17:28:00 情境: A&B為共同投標者,客戶為D,B有國外供應商C, A商需出口設備與模組至B商於海外的供應商C進行組裝,組裝完成為成品後再以B名義進口,請問A方的進出口報關應如何處理呢? 是否用M7出口? 到時候請B一併於進口時以原A方出口報單來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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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06時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