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要點
基隆關民眾提案作業要點
一、目的:
本關為改善業務,全面提升服務品質,歡迎相關業者及民眾踴躍研提海關業務改善創新提案或興革意見,作為本關施政之參考,以共創雙贏互利。
二、提案範圍:
(一)改進作業方式、精簡工作流程、增加工作效率。
(二)蓬勃關務發展、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競爭能力。
(三)提升服務品質、創新施政作為、提高服務績效。
(四)善用社會資源、和諧社區關係、推展社教功能。
(五)改善辦公環境、節約能源公帑、促進機關和諧。
(六)其他有助本關發展之相關事項。
三、提案方式:
(一)提案人:凡本關轄區相關業者及民眾均可參加提案,提案時得以個人或工作團隊名義提出,以工作團隊提出者,應取一團隊名稱並註記團員姓名。
(二)提案表件:提案時需填具提案表一份(如附表1)分別記載下列事項:
1.提案人:書明提案人姓名或提案團隊名稱、團員姓名,及提案日期。
2.提案內容:書明提案主題、提案說明(現況)、實施辦法(含具體改善方式)、預期效益(包括有形及無形效益),並將補充說明文件作為附件。
四、受理:
填妥之提案表送本關服務中心收迄轉秘書室企考股受理。秘書室企考股於收到民眾提案表後,應即錄案控管,並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提案人案件已交辦研處,並對提案人參與提案表示謝意。
五、期間:
全年經常性辦理。
六、審議:
(一)秘書室企考股收件錄案後,應即送相關單位填寫意見表(如附表2),並由該股彙總後,報請關務長裁示是否受理,必要時召開審查會議。
(二)審查會議由副關務長(督導考核)擔任召集人,並視提案主題邀請相關業務單位主管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人員擔任該提案審查人員。
七、獎勵範圍:
(一)對關稅法規、釋令之修正建議,經本關審議後,報經財政部錄案參採者。
(二)對稽徵措施及通關作業流程之興革建議,經本關審議後予以採行或報奉上級單位核准採行者。
(三)對本關各項便民服務措施研提之興革建議,經本關審議後予以採行或報奉上級單位核准採行者。
八、獎勵方式:
(一)凡符合本作業要點七、獎勵範圍規定之提案人,由秘書室企考股依提案審議結果及評估實施效益,簽奉關務長核可後,製發感謝狀,並於本關網站公開表揚。
(二)凡不符合本作業要點七、獎勵範圍規定之提案人,由秘書室企考股函復述明無法採行之理由,並對其參與提案表示謝意。
(三)提案人建議事項重複或雷同者,以第一位向本關提出建議案者為獎勵對象;其他提案人,由秘書室企考股函復述明理由,並對其參與提案表示謝意。
九、本要點奉關務長核可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