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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售包裝之年節禮盒 115-01-12回覆 | Amber | 115-01-13 11:50:00 | 針對115-01-06 主題:零售包裝之年節禮盒_114-12-26 提問 黃海關的回覆 所詢「有關零售包裝之年節禮盒」之進口稅則一案, 1.所稱「零售包裝年節禮盒」,係由2項飲品產品(分別歸列稅則號別第2101.12.00號及第2101.20.00號)包裝在一起之禮盒,依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解釋準則三(乙)註解(Ⅹ)規定,該類產品組合未適用「零售用成套貨品」之定義,建請依個別產品分別歸列其本身相對應的節申報稅則。 還有一點 沒有回覆到 想請教 如果2項飲品產品要分開申報, 需要請你的協助 那禮盒包裝鐵盒: 材質:馬口鐵 CCC Code:73102910006 其他馬口鐵製容器,容量小於50公升者 請問: (1) 鐵盒是否也需各別列入報關? (2) 若該編號有 MW0(大陸物品不准輸入)規定,應如何處理? 謝謝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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