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5年1月7日
發文字號: 高普業一 字第 11510002721 號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新增「關港貿作業代碼」中「四十三、貨物卸存地點」之代碼。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83年6月22日(83)台總局電字第01845號函及農業部漁業署115年1月5日漁三字第1141417669號函。
一、新增貨物卸存地點:前鎮漁港。
二、新增貨物卸存地點代碼:
(一)前鎮漁港(西岸)加油碼頭:KHH0670X。
(二)前鎮漁港(南岸)加油碼頭:KHH0671X。
三、所在縣市:高雄市。
四、管轄關別:BA。
五、特殊事項:僅供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經許可進入前鎮漁港進行加油作業之外籍漁船出口申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