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 高普旗 字第 1141004342 號
主旨:本關旗津分關進口分估承辦稅則調整劃分案,經試辦期滿,正式調整進口貨物稅則承辦範圍。
公告事項:
業務一課各股承辦稅則範圍如下:
進口業務一股:稅則第1-7、9-21章
進口業務二股:稅則第8、22-38章
進口業務三股:稅則第39-73章
進口業務四股:稅則第74-97章、後送行李物品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 高普旗 字第 1141004342 號
主旨:本關旗津分關進口分估承辦稅則調整劃分案,經試辦期滿,正式調整進口貨物稅則承辦範圍。
公告事項:
業務一課各股承辦稅則範圍如下:
進口業務一股:稅則第1-7、9-21章
進口業務二股:稅則第8、22-38章
進口業務三股:稅則第39-73章
進口業務四股:稅則第74-97章、後送行李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