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 高普港 字第 1141001211 號
附件: 如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本關受理本(114)年度績優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申請獎勵事宜。
依據:績優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獎勵作業規定。
一、本關轄區進出口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經海關指定實施自主管理業者之專責人員,具備「績優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獎勵作業規定」第3點所訂條件者,得於本(114)年3月31日前,檢具「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獎勵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屬監管單位申請。經核定符合獎勵條件之專責人員,本關將以書面通知,並擇期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二、請至本關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kaohsiung)/便民服務/書表檔案下載/高雄關書表下載/分類: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管理/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獎勵申請書下載申請書。
三、本案聯絡窗口: 小港分關稽查二課(聯絡電話:07-8237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