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高普業一字第11510127171號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註銷「關港貿作業代碼」中「四十三、貨物卸存地點」之代碼。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83年6月22日(83)台總局電字第01845號函。
一、註銷貨物卸存地點:澎湖港馬公碼頭區。
二、註銷貨物卸存地點代碼:
(一)PHH8501W:馬公港1號碼頭(貨運碼頭)。
(二)PHH8506W:馬公港6號碼頭(貨運碼頭)。
(三)PHH8507W:馬公港7號碼頭(貨運碼頭)。
(四)PHH8508W:馬公港8號碼頭(貨運碼頭)。
三、所在縣市:澎湖縣。
四、管轄關別: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