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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歐東昇等人共2件處理逾期不報關貨物通知函(如附件)。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 高普法 字第 1141011562 號

附件: 如主旨

主旨:公示送達歐東昇等人共2件處理逾期不報關貨物通知函(如附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81條。

公告事項:​

一、納稅義務人(收貨人)歐東昇等人因地址不實、不完全等,致本關處理逾期不報關貨物通知函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旨揭通知函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後,本關將依關稅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三、前揭通知函現由本關法務緝案組私貨倉庫保管(地址:高雄市小港區亞太路4號),納稅義務人(收貨人)得隨時至該倉庫領取。

發布單位:高雄關秘書室 發布日期:114-04-21 點閱次數: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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