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3日
發文字號:高普人字第1151024330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
主旨:調整本關部分單位組織及業務職掌,並自115年8月12日生效。
依據:財政部115年6月16日台財人字第11500601540號令。
一、為應業務需要,調整本關業務一組、業務二組、儀檢組、小港分關、旗津分關及嘉南分關單位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如下:
(一)業務一組:
1、業務一課:
(1)業務一股及業務二股合併為進口業務股。
(2)專案股由業務二課移入。
2、業務三課:
(1)審核理單股更名為業務一股,並新增辦理保稅相關業別設立變更等業務。
(2)文書股更名為業務二股。
(二)業務二組:
1、業務一課:進口業務三股及進口業務四股業務整併,並裁撤進口業務四股。
2、業務四課:稽查一股新增辦理轄區內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監管業務。
(三)儀檢組:裁撤檢查一課檢查三股,並配合調整該課檢查一股、檢查二股業務職掌。
(四)小港分關:稽查二課稽查一股原支援旗津分關,予以歸建;該課轄下稽查一股至稽查三股就轄管碼頭、貨櫃集散站稽查業務配合酌予調整,並新增辦理轄區內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監管業務。
(五)旗津分關:
1、業務一課:轄下進口業務四股改隸業務二課,更名為進口業務一股,並配合調整業務一課進口業務一股至進口業務三股業務職掌。
2、業務二課:新增進口業務二股,原轄下出口業務股及驗貨股改隸業務三課,並配合調整該課進口業務一股及進口業務二股業務職掌。
3、新增業務三課:前開改隸之驗貨股更名為驗貨一股,並新增出口審核股及驗貨二股。
4、稽查課:新增稽查五股,配合調整該課轄下稽查一股至稽查五股之轄區碼頭、貨櫃集散站稽查及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監管等業務。
(六)嘉南分關:
1、業務一課:原業務三課業務一股移入,並更名為業務四股。
2、業務二課:業務一股及業務二股整併,更名為業務股,並新增辦理轄區內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監管業務。
3、裁撤原業務三課:轄下原業務一股移出至業務一課,並更名為業務四股;原業務二股移出至原業務四課(嗣移列更名為業務三課),並更名為業務三股。
4、原業務四課及業務五課:移列更名為業務三課及業務四課。
二、檢附本關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調整對照表及調整前、後組織系統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