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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試辦空運進口貨物轉運臺北關快遞貨物專區通關作業程序」,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五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 高普機 字第 1141018517 號

附件: 如公告事項

主旨:訂定「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試辦空運進口貨物轉運臺北關快遞貨物專區通關作業程序」,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十五日生效。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13年8月22日台關業字第1131023096號函。

公告事項:

檢附「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試辦空運進口貨物轉運臺北關快遞貨物專區通關作業程序」1份。

發布單位:高雄關秘書室 發布日期:114-06-23 點閱次數: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