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5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 高普業一 字第 11510016651 號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修正「關港貿作業代碼」中「四十三、貨物卸存地點」之代碼。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83年6月22日(83)台總局電字第01845號函。
一、貨物卸存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機場路1050號。
二、貨物卸存地點名稱: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廠房貨物存放處所。
三、貨物卸存地點代碼:670B2A30。
四、所在縣市:高雄市。
五、管轄關別:原為海運收單關別BT,修正為空運收單關別BW(嘉南分關〔臺南航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