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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管理實施自動化貨櫃集散站試辦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年8月1日

發文字號: 高普動 字第 1141022875 號

附件: 如公告事項

主旨:修正「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管理實施自動化貨櫃集散站試辦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依據:​依據114年7月31日高普動字第1141022771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檢附「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管理實施自動化貨櫃集散站試辦作業要點」第9點修正規定(含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

發布單位:高雄關秘書室 發布日期:114-08-01 點閱次數: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