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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關呼籲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業者應依規定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計畫

高雄關表示,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業者應依據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下稱安維計畫),以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措施,避免保有之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並應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稽核機制,定期或不定期查察,以確保落實執行本計畫相關事項。

高雄關進一步說明,業者未訂定安維計畫,可裁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違反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義務情節重大者,最高可處1500萬元罰鍰,若屆期未改正,還可按次處罰。

高雄關表示,前揭安維計畫範本及個資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自我檢查表已建置於關務署網站(網址:web.customs.gov.tw,路徑:首頁>資訊匯流>機關(公開)資訊>個資法公開專區> 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個資資訊專區),請業者多加利用。

業務單位:嘉南分關
聯絡人:涂課員
電 話:06-2222893#13

新聞稿聯絡人:林課員
電 話:07-5628223

發布單位:高雄關秘書室 發布日期:114-04-24 點閱次數: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