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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關開始受理115年專責報關人員獎勵申請

高雄關表示,為鼓勵專責報關人員提升專業及服務品質,每年會頒發獎狀給符合特定條件之業者,以肯定其辛勞與努力。業者如符合該條件者,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日止,可至該關網站(路徑:便民服務/書表檔案下載/高雄關書表下載/報關業設置管理/報關業者專責報關人員獎勵申請書)下載申請書,向該關提出核頒獎狀。

該關說明獲頒獎狀者,須符合「報關業者專責報關人員獎勵作業規定」第2點所訂以下條件:
一、執行專責報關業務滿3年以上,並繼續執業中。
二、申請之前1年度所簽證之進出口報單(不含轉運申請書)在500份以上,且年錯單率(簽證錯單數量與簽證報單總數相比)未超過千分之一。
三、申請之前1年度未受停止報關審核簽證業務、廢止執業登記處分。
四、申請之前1年度未受警告或罰鍰處分。
五、申請之前1年度,其在報關業者之每月薪資不低於勞基法所公布當年最低基本工資。

該關進一步表示,專責報關人員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前開條件之專責報關人員,除以書面通知外,並將擇期公開表揚。

業務單位:業務一組
聯絡人:蔡辦事員
電 話:07-5628306

新聞稿聯絡人:林課員
電 話:07-5628223

專責報關人員獎勵申請須知

發布單位:高雄關秘書室 發布日期:115-02-09 點閱次數: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