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菸品限年滿20歲旅客攜帶;酒類限年滿18歲旅客攜帶。
(1)免稅部分: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上述3者,擇1免稅;酒1公升。
(2)限量部分:攜帶供饋贈或自用之菸酒,其數量以不超過捲菸1,000支(5條)或雪茄125支或菸絲5磅;酒5公升為限。超逾免稅範圍數量,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並依規定課稅。
(3)超量部分:超逾上開總量限制,應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以廠商名義報關進口,繳稅後放行。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請洽財政部國庫署菸酒管理組(02)23228000分機7462。
▲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之數量由海關沒入,並依規定處以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