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
出境旅客向郵輪公司辦理報到手續後,托運行李或手提行李,皆須經過海巡人員安全檢查,檢查結果如無可疑物品則予放行;如有可疑物品,再以人工複核,複核結果屬正常行李則予放行,如有違禁品、管制品或毒品,則通知海關辦理。
1.出境行李非屬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告之「限制輸出貨品表」之物品,其價值以美幣2萬元為限,超過限額或屬該「限制輸出貨品表」內之物品者,須繳驗輸出許可證始准出口。
2.如查獲屬禁止攜帶出口之物品則扣押移交主管機關,涉案旅客責任則依相關法令或規定移送該管機關辦理。
服務時間:
平 常 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午休12:30-13:00)
例 假 日:客郵輪到港前1小時
聯絡電話:基隆關稽查組02-24202951分機1113、1114、111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