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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

關稅為通過國境商品由海關徵收之強制性收入,即公法上之租稅。我國關稅原有進口稅、出口稅、轉口稅三種,對外國貨物在本國國境轉口時所課者為轉口稅,對於國內產製輸出國外之貨物時所課者為出口稅,對國外進口貨物所課者為進口稅。轉口稅為關稅貿易總協定所禁止者,出口稅於民國卅五年停止,目前僅徵進口稅,依海關進口稅則由海關從價或從量徵收。

關稅為國稅,屬於過境稅性質,為間接稅,具有間接稅之一切優點與缺點,其稅課負擔,恆由納稅人轉嫁於最後消費者,關稅之特質即有負擔普遍,徵收容易,其二為稅源充沛,可適應國庫需要,其三配合經濟政策,關稅有保護國內產業之作用,如果運用得當,可促進國內生產事業技術之改良與資源之合理分配,引導國民於正確消費途徑。惟若保護關稅過重,則易引起貿易國報復,致輸出減少,影響本國產業。

關稅效果乃多方面的,其對於物價、銷售數量、保護產業、財政收入、所得重分配、貿易條件、就業水準、國際收支等均可產生影響。基於關稅課徵目的不同,關稅政策即有多種:

 

 

1.財政關稅-即以財政收入為目的之進口稅。
2.保護關稅-以扶植國內產業為目的,藉關稅之徵課,減少進口以保護國內產業,包括反傾銷稅、平衡稅以及報復關稅。

 

 

 

 

 

 

 

更新日期:111-04-14 點閱次數:3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