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入境檢查流程
備註
1.入境旅客所攜行李內容如無須向海關申報事項,可持護照經由綠線檯通關,海關依風險管理機制,施以免驗放行、緝毒犬、人工或予以行李X光機抽驗,經抽驗之行李如發現有應稅品或不得進口或禁止輸入之物品,則依海關緝私條例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辦理。
2.行李內容如有應向海關申報事項(例如超額外幣、超額有價證券、超額黃金、超過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或白金、須輸入許可之貨品、動植物及其產製品、不隨身行李、逾免稅數量或限量表所載之菸酒、藥品、環境用藥數量及扣除免稅菸酒和已使用過之自用物品外,貨品完稅價格總值逾新台幣2萬元等),則須填寫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並經由紅線檯通關,檢查關員查驗後依規定予以免稅(或徵稅)放行、留件處理或扣押。旅客所攜物品如無法確認應否申報者,請走紅線檯。
4.管制品係指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授權行政院公告之管制物品,包含槍械等武器彈藥、毒品危害防制條列所列毒品等;違反智財權案件係指盜版影音光碟、書籍及仿冒品等。
服務時間
平 常 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例 假 日:客郵輪到港前1小時
聯絡電話:基隆關稽查組02-24202951分機1113、1114、111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