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聯絡我們 English
  • 字級大小
  • ::
:::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0094號處分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20日

發文字號:基普法字第1141005457號

附件:

主旨: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0094號處分書。

依據:關緝私條例第46條及行政程序法第81條。

公告事項:請物之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至本關法務緝案組(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洽領旨揭處分書,屆期發生送送達效力。

一、貨物所有人:不詳。

二、處分主文:下列實到貨物沒入之。「塑膠殼電子菸零件6,750PCE,係於111年11月2日由不詳人士冒用廖昱豪名義私運進口,當予依法論處」。

更新日期:114-02-20 點閱次數: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