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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李慶華(護照號碼: EJ3081916)違反海關緝私條例之本關115年8月13日基關緝(110)罰字第11002793號催繳函(如附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3日
發文字號: 基普法字第1151027177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示送達李慶華(護照號碼: EJ3081916)違反海關緝私條例之本關115年8月13日基關緝(110)罰字第11002793號催繳函(如附件)。
依據:​依海關緝私條例第50條、第51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79條、第80條及第81條及行政執行法第1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旨揭催繳函自黏貼公告欄翌日起發生送達效力後,本關將依海關緝私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二、應送達之催繳函現由本關(地址: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3樓)法務緝案組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至該組領取。

更新日期:115-08-13 點閱次數: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