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聯絡我們 English
  • 字級大小
  • ::
:::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0253號處分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基普法字第1141009089號
附件:

主旨: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0253號處分書。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46條及行政程序法第81條。本關法務緝案組(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洽領旨揭處分書,屆期發生送達效力。
告事項:請物之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至本關法務緝案組(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洽領旨揭處分書,屆期發生送達效力。
一、貨物所有人:不詳。
二、處分主文:下列實到貨物沒入之(拋棄式電子煙主機,數量:800PCE,重量:30.18KGM),係於112年8月4日由不詳人士冒用王惠君名義報運進口(第AX/ /12/627/EMH92號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涉及逃避管制,爰依海關緝私條例第45條之2規定沒入貨物。

更新日期:114-03-24 點閱次數: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