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基普里字第114101839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114年7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期間徵收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快速通關處理費,費率為每人次每小時新臺幣292元。
依據: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6條規定。
公告事項:業者應以114年1月至6月平均應繳納快速通關處理費1.5倍金額提供擔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基普里字第114101839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114年7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期間徵收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快速通關處理費,費率為每人次每小時新臺幣292元。
依據: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6條規定。
公告事項:業者應以114年1月至6月平均應繳納快速通關處理費1.5倍金額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