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基普法字第1141002337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本關113年第11301775號處分書。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79條、第80條及第81條但書規定。
公告事項:
一、受送達人(魏樂宜)得隨時前來基隆市港西街6號3樓本關法務緝案組,領取旨揭處分書。
二、本件自公告翌日起發生送達效力,本關將依海關緝私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基普法字第1141002337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本關113年第11301775號處分書。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79條、第80條及第81條但書規定。
公告事項:
一、受送達人(魏樂宜)得隨時前來基隆市港西街6號3樓本關法務緝案組,領取旨揭處分書。
二、本件自公告翌日起發生送達效力,本關將依海關緝私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