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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1879號處分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年11月19日
發文字號: 基普法 字第 1141036859 號
附件: ​
主旨:​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1879號處分書。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46條及行政程序法第81條。
公告事項:​請物之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至本關法務緝案組(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洽領旨揭處分書,屆期發生送送達效力。
一、貨物所有人:不詳。
二、處分主旨:下列實到貨物沒入之。本案事實:木頭、1CTN、20KG,係於113年6月18日由不詳人士冒用張淑惠名義私運進口,當予依法論處。

更新日期:114-11-19 點閱次數: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