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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0495號處分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年5月8日

發文字號: 基普法 字第 1141014033 號

附件: 

主旨: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0495號處分書。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46條及行政程序法第81條。

公告事項:​請物之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至本關法務緝案組(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洽領旨揭處分書,屆期發生送送達效力。

一、貨物所有人:不詳。

  1. 二、處分主旨:下列實到第1-2項貨物沒入之。本案事實:調製動物飼料1 PKG及含肉飼料(禽)1 PKG,係於113年3月5日由不詳人士冒用陳姵廷名義私運進口,當予依法論處。
更新日期:114-05-08 點閱次數: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