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基普里字第1141039265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示送達本關114年第1141034799號函。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80條及第8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受送達人(郭有程)得隨時前來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2樓基隆關八里分關稽查課,領取旨揭公函。
二、旨揭公函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後,本分關將依關稅法第96條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基普里字第1141039265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示送達本關114年第1141034799號函。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80條及第8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受送達人(郭有程)得隨時前來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2樓基隆關八里分關稽查課,領取旨揭公函。
二、旨揭公函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後,本分關將依關稅法第96條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