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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達本關115年第11501524號處分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 ​基普法字第1151036135號 
附件:​
主旨:​公告送達本關115年第11501524號處分書。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46條及行政程序法第81條。
公告事項:​請物之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至本關法務緝案組(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洽領旨揭處分書,屆期發生送送達效力。
一、​貨物所有人:不詳。
二、​處分主旨:下列實到貨物沒入之。本案事實:電子煙組合元件(主機外殼) 2,000PCE,係於114年9月19日由不詳人士冒用周芷俞名義報運進口,涉及逃避管制,當予依法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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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5-11-03 點閱次數: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