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基普法字第1141014032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示送達聯發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統一編號: 54531618)違反海關緝私條例之本關114年5月7日基關緝(114)罰字第11400148號催繳函(如附件)。
依據:依海關緝私條例第50條、第51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79條、第80條及第81條及行政執行法第1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旨揭催繳函自黏貼公告欄翌日起發生送達效力後,本關將依海關緝私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二、應送達之催繳函現由本關(地址: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3樓)法務緝案組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至該組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