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年2月7日
發文字號: 基普倉 字第 11410038781 號
附件:
依據:績優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獎勵作業規定。
公告事項:
一、進出口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經海關指定實施自主管理業者之專責人員,符合「績優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獎勵作業規定」第3點所定要件者,得填具「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績優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獎勵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本年3月31日前向本關各轄管單位申辦。經核定符合獎勵要件之專責人員,將以書面通知,擇期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二、上開申請書電子檔下載路徑:本關官網(網址:https://web.customs.gov.tw/keelung)/資訊匯流/書表下載/績優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獎勵申請書。
三、諮詢專線,請洽本關倉棧組(電話:02-24202951分機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