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 基普法 字第 1141008192 號
附件:
主旨: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0183號處分書。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46條及行政程序法第81條。
一、貨物所有人:不詳。
二、處分主文:下列實到貨物沒入之。「拋棄式電子菸主機800PCE,係於112年10月13日由不詳人士冒用吳家輝名義報運進口,當予依法論處」。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 基普法 字第 1141008192 號
附件:
主旨: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0183號處分書。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46條及行政程序法第81條。
一、貨物所有人:不詳。
二、處分主文:下列實到貨物沒入之。「拋棄式電子菸主機800PCE,係於112年10月13日由不詳人士冒用吳家輝名義報運進口,當予依法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