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19日
發文字號:基普五字第1141030228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示送達本關114年8月7日基普五字第1141024965號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79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函向應受送達人紐世界貿易有限公司(統一編號:50787742)登記營業所為送達,經郵局以遷移新址不明而退回;復向其代表人LLINAS ONATE SALVADOR ALEJANDRO登記住居所投遞,經郵局以查無此人而退回,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前來本關五堵分關(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3段273號)進口業務一課領取旨揭退運函,本件自公告翌日起發生送達效力,本關將依行政程序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