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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關113年第11301234號處分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15日
發文字號:基普法字第1131031165號
附件: ​

主旨:​公示送達本關113年第11301234號處分書。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80條及第8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受送達人(李華蓮)得隨時前來基隆市港西街6號3樓本關法務緝案組,領取旨揭處分書。
二、旨揭處分書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後,本關將依海關緝私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更新日期:113-10-15 點閱次數: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