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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關113年1月24日基普里字第1131002786號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3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 基普里 字第 1131031316 號

附件: 如主旨

主旨:公示送達本關113年1月24日基普里字第1131002786號函。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旨揭函經本關以郵遞方式送達皆遭退回,惟查應受送達人之送達處所不明,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受送達人:魏樂宜得隨時前來新北市八里區訊塘里商港路123號4樓(本關八里分關)領取旨揭函。

三、旨揭函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後,本關將依海關緝私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更新日期:113-10-16 點閱次數: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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