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聯絡我們 English
  • 字級大小
  • ::
:::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1003號處分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基普法字第1141022207號

附件: 

主旨:​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1003號處分書。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46條及行政程序法第81條。
公告事項:​請物之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至本關法務緝案組(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洽領旨揭處分書,屆期發生送送達效力。
          一、貨物所有人:不詳。
          二、處分主旨:下列實到貨物沒入之。本案事實:襪子(主要成分:棉)500 NPR,係於113年5月29日由不詳人士冒用林正瀚名義私運進口,當予依法論處。

更新日期:114-07-16 點閱次數: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