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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關依菸害防制法第7條第4項銷毀之指定菸品。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基普法字第1131014768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關依菸害防制法第7條第4項銷毀之指定菸品。
依據:​
公告事項:​本公告附表所列扣押案物涉嫌違反菸害防制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本關爰依規定逕予銷毀。

更新日期:113-05-15 點閱次數: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