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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0549號處分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年5月20日

發文字號: 基普法 字第 1141015393 號

附件: ​

主旨:​公告送達本關114年第11400549號處分書。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46條及行政程序法第81條。

公告事項:請物之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至本關法務緝案組(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洽領旨揭處分書,屆期發生送送達效力。

一、貨物所有人:不詳。

二、處分主旨:下列實到貨物沒入之。本案事實:活植物 1 PKG,係於113年4月22日由不詳人士冒用江衍全名義私運進口,當予依法論處。

更新日期:114-05-20 點閱次數: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