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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達本關115年第11501041號處分書。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7日
發文字號: 基普法字第1151026443號 
附件:​
主旨:​公告送達本關115年第11501041號處分書。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46條及行政程序法第81條。
公告事項:​請物之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至本關法務緝案組(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洽領旨揭處分書,屆期發生送達效力。
一、貨物所有人:不詳。
二、處分主旨:下列實到貨物沒入之。本案事實:電子煙零件(TYPE-C充電電池) 8100 PCE,係於114年1月17日由不詳人士冒用闕玉仙名義報運進口,當予依法論處。

更新日期:115-08-07 點閱次數: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