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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日攜帶黃金應遵守相關規定

國慶連假將至,正是國人出國旅遊旺季,據交通部統計,日本為我國民眾出國目的地之冠,基隆關提醒,國人赴日一定要遵守日本相關法規,切勿違規攜帶黃金。

該關進一步說明,日本自2014年將消費稅稅率由5%提高到8%後,違規攜帶黃金入境日本之不法利益大增,為防止黃金走私,該國於2018年4月起大幅提高相關罰則;鑑於日本今年10月將再調升消費稅至10%,為免國人遭不法集團利用走私、誤攜超量黃金或未申報逾值物品入境日本而遭罰款甚或拘役,請民眾赴日時應特加留意日本相關法規規範,避免觸法受罰。

該關指出,依據日本法規規定,攜帶物品入境該國均須填報「攜帶品・另外寄送的物品申告書」,攜帶物品超過免稅範圍者,須至日本海關課稅檢查櫃台辦理繳稅,而攜帶超過1公斤以上黃金須另詳實填報「支払手段等の携帯輸出・輸入申告書」 (「支付方式等攜帶進口申告書」)並辦理申報手續。該關並說明,除日本嚴加打擊走私黃金入境外,我國亦已於106年6月28日施行洗錢防制法新制,依該法第12條,出入境旅客攜帶黃金總值逾美幣 2萬元以上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出入許可證,並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違者將處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部分黃金價額之罰鍰,因此籲請出國民眾勿受人利誘走私黃金,以免得不償失。

 

 

 

聯絡人:秘書室洪筱婷稽核        電話:02-24202951分機6110

 




更新日期:109-04-15 點閱次數:1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