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表示,納稅義務人若因欠繳稅款或罰鍰遭海關實施假扣押,可透過提供擔保方式解除限制,確保進口、出口貨物順利通關。
基隆關指出,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款或罰鍰,如案件未確定且滯欠金額在新臺幣50萬元以上者,海關將啟動假扣押程序,並停止在任何口岸報運貨物進口、出口放行作業(俗稱擋關),納稅義務人倘無法及時提出現金擔保,建議可改提供其他擔保,俾解除擋關限制或避免財產遭到海關假扣押。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依海關實施假扣押或其他保全措施裁量基準及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上述擔保,係指除現金外,相當於欠繳應繳關稅、滯納金、滯報費、利息、罰鍰或應追繳之貨價金額的擔保,如政府發行的公債、銀行定期存單、信用合作社定期存單等。目前實務上以銀行定期存單設定質權的擔保方式最為常見(假扣押案件設定質權於海關),其優點在於納稅義務人不須立即繳付現金,又能收取銀行利息,且不耽誤進口、出口通關,申請復查權利亦不受影響,就海關及納稅義務人而言,實屬雙贏局面。
基隆關最後提醒,納稅義務人提供擔保品目的在解除海關保全措施,確保其進口、出口貨物順利通關,惟案件確定後,仍請義務人儘速繳清欠款,若未能履行繳款義務,海關將依法行使質權處分擔保品。倘對提供擔保事項仍有疑問,歡迎洽詢,以使貨物順利通關,並保障自身權益。
聯絡人:法務緝案組邱雅健 電話:(02)2420-2951 分機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