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表示,邇來發現有入境旅客之不隨身行李中含有醫藥用品,因其未於入境時申報,且未事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申請藥品許可證或輸入同意文件,致遭該署依藥事法處理之案件,基隆關特別提醒民眾注意。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入境旅客如需以不隨身行李方式自國外進口醫藥用品,應於入境時於「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詳實填報,並至紅線檯(應申報檯)向海關申報,方得享有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之限額限量免稅、免證放行待遇,否則即適用一般進口貨物通關規定,不適用上述優惠。旅客通關相關規定可上該關網站(網址: https://web.customs.gov.tw/keelung/,路徑:旅客通關/旅客及行李通關專區)查詢。
基隆關另指出,民眾輸入自用藥品,可善用食藥署網站「個人輸入自用藥品規範專區」,線上申辦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於進口前先行申請取得貨品進口同意書,避免觸法。該關籲請民眾進口申報前多加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影響貨物通關時效,並維護自身權益。如有藥品通關方面的問題,可洽該關五堵分關,連絡電話:02-84686220分機2421。
聯絡人:五堵分關黃瑜君股長 電話:02-86486220分機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