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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或寄件人申報問題 | 林小姐 | 114-09-10 14:38:00 | 基隆關您好,想請教以下問題: (一)集運商在倉庫集運多個賣家的貨物後,以快遞方式寄送至台灣,想確認: 1. 進口簡易報單之寄件人欄位應如何填報? 2. 如為一般報單,賣方應填寫集運商,抑或其中一位賣方名稱? (二)若為多個賣方,並不透過集運商,而由A賣方統一寄出, 1. 進口簡易報單之寄件人欄位應如何填報? 2. 一般報單是否可合併多個賣方之發票,並以A賣家為賣方,其他賣家填列於其他申報事項中? 再麻煩協助解惑,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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