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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 | Grace | 113-03-26 10:35:00 | 您好,諮詢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1年3月6日經授貿字第10140004370號)是否有針對輸入頻率及次數之限制? 範例一:同一規格、名稱且有「MXX」規定之貨品於3/26進口20件,起岸價格(CIF)為新臺幣30,000元;接連於3/28進口10件,起岸價格(CIF)為新臺幣15,000元 範例二:同一規格、名稱且有「MXX」規定之貨品於3/26進口12件,起岸價格(CIF)為新臺幣18,000元;接連於3/28進口12件,起岸價格(CIF)為新臺幣18,000元 以上兩個案例是否合乎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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