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 | 分類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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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測試用筆電出貨通關方式 | 郭小姐 | 115-08-26 15:40:00 | 請問如果要出一台ASUS的機台測試用筆電至美國,但生產地為中國,出口後不會轉售,目的地為美國分公司,出口時通關方式要選G5/02還是G3/81?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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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Keelung Customs | 115-08-28 13:07:00 | 郭小姐您好! 臺端所詢測試用筆電出口,如何申報貨物報單類別及統計方式一案,本關敬復如下: 一、臺端申報貨物生產地為中國,報單類別為 G3(外貨復出口報單)。 二、另貨物到美國供測試用,出口後不會轉售,統計方式 53(關稅法53條原貨會再復運進口)或 82(已完稅進口之外貨因故復出口不再進口)。 三、臺端如仍有其他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2-8648-6220 分機 2221至2226。 本關同仁會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關務署基隆關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