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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論壇-回應
主題 分類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即飲咖啡稅則 Ginger 115-03-19 13:55:00 你好!! 想請教一個即飲咖啡的稅則 & 是否需增收貨物稅 產品成分:水、砂糖、奶粉、咖啡、碳酸氫鈉、乳化劑(脂肪酸蔗糖酯)、大豆卵磷脂 ●飲用前請搖勻;開罐後請立即飲用 產品規格&包裝 就近似於市場上的罐裝咖啡_伯朗咖啡藍山風味240ml https://www.kingcar.tw/products/%E4%BC%AF%E6%9C%97%E5%92%96%E5%95%A1%E8%97%8D%E5%B1%B1%E9%A2%A8%E5%91%B3240ml24%E7%BD%90%E7%AE%B1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香港海關 115-03-20 20:49:00 應該是9487.08.06.44-9
2 張小姐 115-03-25 09:20:00 Ginger君您好,臺端所詢「即飲咖啡」之進口稅則一案,因未檢附型錄及貨物相關資料,建議檢附原廠型錄、說明書、成分比例、製程、照片等相關資料,寄至承辦同仁信箱010050@customs.gov.tw。本關窗口服務電話:02-24202951分機2122。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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