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聯絡我們 English
  • 字級大小
  • ::
:::
關務論壇-回應
主題 分類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充電樁槍線 RUBY LIN 114-04-09 09:51:00 槍線用途:電動車充電連接器 裝有插接器,電壓不超過1000伏特 請問稅則適合85444290909或85444210005 此兩個稅則如何分辨呢?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114-04-11 15:29:00

RUBY LIN君您好!關於充電樁槍線稅則一案,本關敬復如下:

一、 貨品分類號列8544.42.10.00-5「供通訊用電導體,裝有插接器,電壓不超過1000伏特者」;8544.42.90.90-9「其他電導體,裝有插接器,電壓不超過1000伏特者」兩者差別在於是否供通訊用。充電樁槍線非供通訊用,宜歸後者。

二、前揭貨品分類號列僅供參考,正確貨品分類號列以實到貨物經進口地海關核定為準。為加速通關,臺端可於貨物進口前,依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向進口地海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確認貨品應歸列正確稅號。

、臺端若尚有本案稅則適用問題,請電洽(0224202951(分機2323),本關將竭誠為您服務。

第一頁 1 最後一頁

(總共 1 頁,1 筆資料)